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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清华大学生物医学工程考研复试录取实施细则

来源:爱考网 [2020-5-4] [微信公众号查成绩:]


 1.本单位各专业(项目)考生入围复试分数线
专业代码
专业名称
(项目名称)
总分
政治
外语
业务课1
业务课2
083100
生物医学工程(学术型硕士,校本部)
300
50
50
80
80
083100
“清华-约翰霍普金斯”双硕士项目
(学术型硕士)
300
50
50
80
80

  2.总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序规则

  ⑴生物医学工程

  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50%,复试笔试成绩占5%,复试面试成绩占45%。

  总成绩=初试总成绩+复试笔试成绩×0.5+复试面试成绩×4.5

  总成绩满分为1000分,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。

  ⑵面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,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。

  ⑶复试中,面试成绩小于60分(满分为100)者、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,视为复试不合格,将不予录取。

  3.网络远程复试软件说明

  考生需安装远程复试软件zoom和腾讯会议作为统一平台,并按要求完成测试(请见下方软硬件测试)。

  4.复试时间、形式安排

  ⑴复试时间:

  专业综合复试:5月13日,上午8:00开始

  “清华-约翰霍普金斯”双硕士项目英语加试:5月13日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

  ⑵形式安排:

  资格审查

  1)考生5月9日之前将如下材料寄(送)到: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医学院教务办公室B318(邮编:100084);收件人:方老师;联系电话:010-62782493。

  ①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(正反面在同一页上);

  ②学历学位证书(应届生提供学生证)复印件;

  ③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(加盖档案单位红章);

  ④考生自述(包括政治表现、外语水平、科研经历、业务和科研能力、研究计划);

  ⑤申请调剂至“清华-约翰霍普金斯”双硕士项目的调剂生还需提交:申请表打印件和考研初试成绩单复印件(无成绩单的可提交从清华大学研招网查询的成绩截图打印件)。

  *以上材料(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除外)应按要求提交。不论是否录取,所交材料(含成绩单)一律不予退还。

  2)5月11日上午10:00开始进行网络远程资格审查,考生需出示如下证件,并宣读《清华大学2020年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》承诺诚信应试,宣读过程会被录音录像存档。

  ①初试准考证;

 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(需在有效期内);

  ③学历学位证书(应届生提供学生证)原件。

  软硬件测试

  1)考生面试软件使用zoom,备用软件使用腾讯会议,需提前安装。

  2)考生自行备妥能够支持zoom和腾讯会议的设备2台(手机或电脑均可)。

  3)考生在5月11日上午10:00网络远程资格审查时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。

  网络远程面试

  1)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,请提前按上述要求做好准备。

  2)考生使用电脑拍摄本人正面,手机从本人背后拍摄。

  3)复试现场全程进行录音录像。

  身份校验

  1)考生在考前由我校进行身份审核。

  2)考生在网络远程面试开始时必须出示本人的《准考证》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,并主动配合面试小组进行身份验证核查。

  考核特点

  1)考核时间:不少于25分钟。

  2)考核重点:教育背景、科研经历、思想状况、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、思维的敏锐性、逻辑思维能力、中英文表达能力、专业基础知识、相关实践能力、心理素质、现场发挥等方面。

  3)考核流程:

  ①进行2-3分钟个人陈述。

  ②接受面试小组关于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、生物医学工程方向的基本概念、知识、志趣、参与科研项目情况以及科学思维能力等方面的提问。

  ③考查英语口语能力。从面试题库中随机选择一段专业英文材料,朗读并翻译。

  ④专业笔试改为口试,考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。从面试题库中随机选择一套。面试小组可针对考生的答案进行追问。由面试小组对考生答案评分,取平均分作为笔试部分成绩。

  ⑤在完成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复试之后,报考“清华-约翰霍普金斯”双硕士项目(学术型硕士)的考生还需要由“清华-约翰霍普金斯”双硕士项目组加试英语。

  5.缴纳复试费提示

 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,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100元复试费。复试费由考生通过网上缴费平台(yz.tsinghua.edu.cn)在复试前完成缴费,未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。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,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。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,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。

  6.考生资格审查注意事项

  1)未进行网络资格审查或网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。

  2)考生须承诺学历、学位证书、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,存在学术道德、专业伦理、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,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、录取或学习资格。

  3)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,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  7.复试考核注意事项

  在面试中,如遇网络故障,请马上和紧急联系人电话联系(010-62782493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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